这些花花草草不能出售沈阳两名女子被刑拘

2023/1/3 来源:不详

看起来很平常的植物

很有可能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名录里

受到明确保护的品种。

近日,

沈阳警方就侦破这样一起案件。

有人出售有“活化石”之称的石山苏铁

今年6月23日,沈阳市铁西分局兴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接到报警后,铁西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民警于7月18日将周某某(女,50岁)、胡某某(女,48岁)抓获,并当场查获疑似国家保护植物20株。

办案民警将查获的20株植物送至相关权威部门鉴定,确认查获的植物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石山苏铁。据介绍,石山苏铁是苏铁科苏铁属植物,是现存最古老的种子植物。

二人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刑拘

兴顺派出所办案民警陈景隆介绍:“石山苏铁生长极其缓慢,素有活化石之称。”据了解,石山苏铁除被列为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外,还被列入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同时也被列入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陈景隆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和胡某某被抓获后,向民警供认了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事实。同时她们向警方交代,此前她们将石山苏铁以单价元至元不等,销售了多株。目前,周某某、胡某某因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植物要承担刑事责任

陈景隆介绍,以前兴顺派出所也曾侦办过销售和运输国家一级或是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案件,但是很多市民并不知晓有些植物是国家严令禁止销售并受到法律保护的。

据了解,《刑法》第条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中明确,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东北常见野生保护植物

紫点杓兰:去年夏天,10余株进入花期的国家珍稀濒危一级保护植物紫点杓兰,被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工作人员在野外作业时意外发现,紫点杓兰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并在《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被评级为濒危(EN)。紫点杓兰一般生长在透水和保水性良好的倾斜山坡或石隙、稀疏的山草旁、次生杂木林荫下。

干枝杜鹃:前几年十分流行的插花干枝杜鹃,其实是大兴安岭的杜鹃花枝条,又叫兴安杜鹃。实际上这些枝条已经进行了花芽分化,只要等到春暖的时候,它就可以花开。采摘干枝杜鹃的行为已经使得大面积的兴安杜鹃结束了生命,而要恢复成以前一片繁花的景象,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兴安杜鹃已经被列入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单。

双蕊兰:年8月,辽宁省发现我国独有、已绝迹20多年的兰科原始植物——双蕊兰。双蕊兰有“兰科活化石”、辽宁植物界的“大熊猫”的美称。因为它确实数量太少,全世界只有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才有。

注意:这些花最好不要碰

另外,沈阳市民在外出旅游的时候,遇到那些花花草草的,也不要轻易动手,因为有可能在野外看似平常的花草,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植物。

天山雪莲:被誉为西域奇花,它只生长在海拔4千米以上的高山地带,而在其他地方不能种植成活,所以它将自己成功地活成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野生映山红:在多种杜鹃花的品种里,有8种野生的杜鹃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果你分不清自己碰到的杜鹃花到底是不是重点保护植物,那么就请不要随意将野生植物挖回家去养。

野生银杏:为何满大街的银杏绿化树,却成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还是濒危物种呢?这主要是由于野生的银杏树非常的少,属于孑遗植物,与它同属同科的植物几乎没有。而目前大街上常见的银杏树是通过科学手段无性繁殖大批量种植出来的。这种做法虽然极大地增加了它的数量,但是却不能改变它濒临灭绝的危机。

来源:沈阳网

编辑: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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